分类:房产公证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1:08:03
2020农村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房屋享有使用、占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属于唯一的物权,也就是保障以后如果遇到房屋拆迁的时候有相关证据,未来如果想把自己的农村房屋租出去也是可以收益的,房屋确权证属于一种凭证,就像现在城市的房产证一样。
同时,农村房屋确权也是对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一般对你家房屋进行确权的工作人员是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他们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
1、申请人必须是集体成员并且必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2、申请人具有合格的身份证明,例如有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
3、用地、规划批准的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或者房屋赠与、继承、政府批准文件等权属来源相关证明,上述证明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4、政府机关对农村房屋确权进行公告后,其他人无异议。
1.申报
拥有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人的,到乡政府去申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
3.审核与公告
经县政府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
等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