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落户政策有什么规定

分类:户口迁移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1:07:59

文章摘要: 合肥市安徽的省会城市,安徽其他城市、外省市,很多人都在合肥工作生活,然后定居合肥,定居合肥在落户后才能享受与当地人同样的政策,那么合肥落户政策有什么规定呢?

根据合肥落户相关政策规定,申请人需同时满足在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连续满2年;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保达到1年的人员这三个条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租赁房屋的,户口登记在集体户。

合肥落户方式

1、买房落户:

(1)国有土地上房产证规划用途明确为“商品住在房”或“住宅”都可以办理户口。

(2)凡在我市国有土地上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单位集资房、福利房、遗赠房、拍卖所得房等,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合法固定成套住宅房(不包括回迁安置房和商业、门面、办公、公寓式酒店等非住宅用房),准予其本人、配偶、子女、父母落户。

买房落户申请所需材料:申请报告、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二手房需提交税凭证)。

买房落户办理流程:携带以上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移。

2、亲属投靠落户:结婚后,实际生活于一处,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合肥有房产证,或者是夫妻关系要求投靠的一方实际生活在拟迁入的户内(散居户、空挂户或集体户除外)。

投靠落户申请所需材料: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或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投靠落户办理地点:派出所、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合肥买房落户的规定

1、凡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90平方米以上(含90平方米),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下同)的子女,在我市落户;购房一方的父母可同时在我市落户。

2、凡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60平方米以上(含60平方米)90平方米以下,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子女在我市落户;此户口落户后,不得再申请购房人父母户口迁入。

3、凡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60平方米以下,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一名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等3人在我市落户。此户口落户后,不得再申请购房人父母和子女户口迁入。

4、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的居民购房迁移户口的,可同时迁移购房者本人、配偶和已在户内的子女;购房一方的父母(可不受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限制)需在我市落户的,可申请迁入(含市区外迁入);户内已有一方父母的,不得迁入另一方父母。

5、二人以上共有房,须经共有人协商一致,出具协议书,申报其中一人及其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亲属在我市落户。

6、购买二手房时,新房主须在原住房户内户口迁出后,方可办理《房地产权证》;公安机关凭《房地产权证》等相关证明,办理新房主购房迁移户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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