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公正一定要户口本吗

分类:房产公证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1:06:15

文章摘要: 在进行房屋赠与、继承等情况下,需要进行房产公证,经过公证的房子能够避免很多的风险。那么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呢?一定要户口本吗?

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带着户口本到房产所在地或房产合同当事人一方所在地或房产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进行受理。可先咨询公证处不同情况办理房产公证所需的材料。

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①已故产权人的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派出所出具,属夫妻共有财产的,夫、妻均为产权人,下同)。

②已故产权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明范围包括:已故产权人(产权人的配偶去世的,该配偶也为产权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仅开一份证明就行(也可分开开具)。已故的亲属需注明死亡的情况(如时间),或另行提供死亡证明材料。

③在世继承人(即已故产权人的在世父母、配偶、子女)的户口本身份证。

④相关财产证明材料,如存折、产权证、银行打印的公积金清单、单位出具的可领取的货币化补贴款、证券公司打印的资产清单、公司股权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工商局开具的企业出资人信息)等,无法提供原件的,由原件保管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抵押于银行,则复印件由银行盖章,并提供借款合同原件)。

⑤放弃继承人需到本处签名(带身份证),不能来本处的,需在当地公证处办理放弃声明书公证。

注:死亡证明材料应当是户籍管理部门(派出所)出具的正式证明,若因年代久远,无法出具的,则可提供骨灰存放证件或遗像、墓碑的照片,所提供的照片上应有已故产权人的姓名、死亡的年代等。

国外形成的一切文书证明材料需要办理公证、认证手续,需附中文文本;港澳地区的,需在当地办理公证及转递手续;台湾地区的,需在当地办理公证及比对手续。

2、遗嘱公证所需材料:

①遗嘱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②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已婚提供结婚证、未婚提供未婚证明、离婚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

③财产权属证明(例如产权证、存折等);

④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3、赠与公证所需材料:

①赠与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申请人为法人的,需: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②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赠与人系夫妻则提供结婚证,赠与人系单身则提供未婚证明或离婚证、离婚协议);

③赠与的财产权属证明(产权证等);

④赠与人与受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⑤申请人为法人的,需要提供公司章程原件,及公司力利机构通过赠与行为的决定;

⑥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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