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房产公证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1:04:07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1、婚后一方父母出全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我国婚姻法解释第三的规定可知,此种情况下父母为子女购置的房产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尽量避免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
很多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后都登记在了子女名下,但如果房屋能登记在父母与子女名下,是更利于保护父母的权益。如果在房屋购买时,房屋就登记在父母和子女的名下,父母和子女对房屋按份共有。因加名等对房屋的处置行为需要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就可以防止自己子女在未征得父母同意情况下擅自进行加名登记,从而保护父母及自己子女的合法权益。
3、签订赠与协议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界定有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父母出资为自己买房的,默认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明确赠与双方的除外);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明确赠与一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