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共有产权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1:02:38
广州市将面向符合申购条件,同时,在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番禺及黄埔区稳定就业或长期落户的无房家庭,推出供应1366套共有产权住房。本次供应的榕悦花园小区共有产权房项目将于2021年1月11日起接受网上申购。
1、己婚人士申购的,不受年龄限制;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人士申购的,应当年满30周岁。
2、本市户籍申购人应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满10年;具有国家承认的国内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取得国家承认的境外院校学士及以上学位、属于本市公布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目录、属于高技能人才和紧缺工种(职业)目录、持有有效的广州市人才绿卡主卡人员的,可以不受户籍或户籍年限限制。
3、截至2020年11月30日,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满60个月,发生中断、补缴情况的累计不超过6个月且相应的月份不计在内。
4、申购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本市的住宅、商铺、写字楼。
1、申购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已签订本市住房购买合同或产权调换形式的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持有宅基地,或持有未办理受赠、继承手续或其他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本市住房;
2、申购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控制的企业,在提交申购前5年内在本市有住宅、商铺、写字楼不动产交易记录;
3、有自有产权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一方单独提出申购,申购时点距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的时点未满3年;
4、申购人或其配偶已享受过购买房改房、解困房、集资房、安居房、侨房政策专用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
5、申购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