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交易买卖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1:01:55
第一,买房者可以到房产部门查询相关档案。房产部门备有房产档案,每处房屋的抵押、买卖等“档案”都可以查询到。
第二,买房者可以查看房屋产权证上的“他项权”内容,如果房屋抵押过,“他项权”一栏会有登记。
第三,买房者还可以协同卖房者,携带身份证、产权证直接去房管局窗口查询,而买房人也可以登陆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的官方网站来查询。一般情况下可以查到是否有抵押行为,当然这里需要注意的,网站查询结果未显示有抵押,但并不能绝对地说明此房没有被抵押,这是因为正在银行办理抵押手续中的房子,资料还未送达到房管部门。因此,在有些情况下,通过上述办法是没办法查出来的。
可取的做法就是在买卖合同上中约定清楚,如因抵押等行为导致房产无法正常过户的相应处理方式。因为一旦出现任何问题,购房合同中这项约定就是维权的依据。
1、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买房人明知该房屋已存在抵押,并约定卖房人限期解除抵押,但之后卖房人违约不做解押手续;
2、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买房人对房屋已有抵押不知情;
3、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房人在房屋上新设立抵押。
由于抵押涉及第三方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在有抵押存在的情况下,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只能解除合同。
在购买二手房之前,建议购房者可以看不动产权证上是否有不动产登记中心盖的抵押登记章。当然,最简单也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购房者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去核查咨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