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收房验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19:07:38
验房不合格不需要交物业费。验房和缴纳物业费的先后问题应该是先验房再交物业费。房屋有质量问题或验收不合格的理应由建设单位维修至合格后再重新验收,期间产生的物业费理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商品房存在质量瑕疵是指商品房质量存在的问题,但并不能都选择拒接受房屋。目前,商品房交付过程中,购房者以此为由,拒绝接收商品房的情况较为普遍。购房者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首先要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中有关的违约责任约定,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房屋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购房者有权拒绝接收房屋或解除合同。若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商品房存在质量瑕疵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收房屋。
然而,对于交付的商品房存在地面、墙面裂缝、局部渗水、漏水、门窗损坏等质量瑕疵的,因为其一般不会导致购房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购房者不能由此拒绝接收房屋。但这并不是说开发商交付存在上述质量瑕疵的房屋就无须承担责任,而是视具体情况不同,承担维修、更换、重做等违约责任,对于因维修、更换、重做给购房者造成损失的,开发商还须向购房者赔偿损失。
1、如果是一些小的质量瑕疵问题,例如比较小范围的空鼓、门窗缺少配件密封不到位、开启不灵活等,这些问题业主可以直接报修物业或者开发商进行处理,物业或者开发商会安排专门的施工人员,来进行问题之处的维修工作。
2、比较大型的质量问题是指直接导致业主无法完成入住的,例如房屋漏水等。如果业主尚未完成收房手续,那么业主在这时可以依法请求拒绝收房,在开发商整改完所有的质量问题之后,再办理入住手续。
3、第三类问题就是出现的房屋裂缝以及露筋等问题,此时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尽快查明原因,并要求出具国家专业鉴定部门的报告,证明是否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结构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