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房产公证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1:00:53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等身份证明资料,若是公司法人,则需要提交营业执照。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3、涉及房产预售、销售的,需提供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
4、涉及房地产所有权转移的,需提供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需提供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6、涉及继承房产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7、涉及遗嘱继承房产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8、涉及赠与房产的,需提供“赠与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公证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2、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1、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有没有争议;除已知遗产外,有无其他债权债务;
3、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我国婚姻法规定,除有约定外,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继承公证时,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属于死者的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另一部分应归在世的一方所有;
4、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应当先确认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决定适用的继承形式和法律规定;
5、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a.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b.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c.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d.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e.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6、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上述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处理遗产时,应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财产,所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继承人的原则处理;
7、在有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应当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确定是否适用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