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公积金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0:40:58
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目前在17个试点城市试运行(17个试点城市:天津、广州、深圳、武汉、上海、重庆、南京、淮北、铜陵、随州、长沙、江门、自贡、昆明、宝山、昭通、青海省直中心)。
若公积金转出地已开通转移接续平台的,办理公积金转入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提供以下资料即可: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由管理部提供)。
职工在本中心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将在异地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市公积金中心。
1、企业单位:职员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包括连续3年签订1年期合同),且正常缴存长沙公积金12个月以上;
2、行政事业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3、个体商户/自由职业者: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缴存协议,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且贷款后继续缴存。
4、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能力;
5、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6、具有认可的资产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