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看房选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0:40:33
1、开发商联合开发。
楼盘的开发商、投资商有2个,这种情况其实很普遍。要建造房子,土地和资金这两项资源必不可少,有钱无地的开发商出钱,有地无钱的开发商出地,这样一来,就促成了土地和资金的结合,盘活了诸多房地产项目。
表面上看,这样的楼盘不错,尤其是当两个开发商知名度或口碑都比较好,买房多了一层保障,不用担心可能的停工或者烂尾。但一旦发生问题,开发商之间就会互相推诿,不肯承担责任,导致问题无法解决。
所以,提醒购房者,在购买这类房子时,一定要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明确出了问题应由谁解决,这样才能有效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2、开发商与投资商不是一家公司。
开发商与投资商就不是一个公司。通常情况下,开发商和投资商都是一家公司,但也有例外。开发商即是我们常说的盖房子的公司,投资商就是出钱的,把钱投资在房地产上。虽然大多数情况购房者都是直接与开发商打交道,但也有特例,如果先有投资商买下房产,再转卖出来的话,就构成了二手房买卖,那这个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者就跟投资商有直接关系了。
3、开发商借名来开发。
为了规避一些问题,一些全国类的大的开发商在开发一个楼盘前,会先在当地注册一个公司,特别是一些异地开发项目,由于牵扯到许多地方资源和手续,注册一个本地公司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由这个公司来负责相关的事务,这样便于核算项目开发成本和利润,也便于项目资金的注入和转让。而一旦发生问题,可以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来规避风险。
1、有限责任,这个楼盘垮了,不会连累其他好的盘。
2、资质独立,万一某个楼盘的资质出了问题,不会对整个集团的开发造成影响。
3、方便中途出售,如果多个盘同时开发,遇到资金紧张时,要转让土地或项目时,只要转让项目公司的股权即可,规避了土地的招、拍、挂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