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房屋产权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0:40:26
1、补办的书面申请(无固定格式,但要写清楚);
2、原售房单位(如开发商)出具的曾领证证明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4、申请人已公告声明的报样;
5、登记机关会提供登记表和房产的平面测绘图,由产权人核对;
6、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1、申请人到房产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并且要提供营业旁证(租簿或户口簿)。然后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具结书,凭身份证明,带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2、缴纳查档册费,由房产局出具临时收据,并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3、登报声明,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产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4、勘丈入册,由测绘所勘丈、绘图,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5、登记审查核准,由房产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6、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1、补办房产证首先需要到当地房管部门申请进行房屋登记信息查询,查明房产证号、房屋权人等基本信息后,然后由房管部门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遗失声明公告,公告期限一般为30天。
2、公告期满后,如有关权利关系人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时,申请人可持登报公告、权利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房屋测量成果图等资料到当地房管部门申请补办房产证。如果资料齐全,房管部门一经受理,一般情况下7个工作日即可补办出房产证。
3、这主要取决于两个时间段, 是报纸的公告时段,在公告期间内是不能补办的,大部分地区的公告时间是6个月;第二是房管部门重新办证的时间,这在各地具体又是不同的。
4、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