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收房验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0:37:33
我国房地产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所质量保证书》、《住所使用说明书》和《竣工检验存案表》。缺少其中任何一项,购房者均可以拒绝收房。
“两书一表”指的是两书指的是《住所质量保证书》、《住所使用说明书》和《竣工检验存案表》。
《住所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依据《住所质量保证书》上约好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
《住所使用说明书》是指对住所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阐明,并提出运用注意事项的文件。如在房屋运用中出现问题,阐明书将成处理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纠纷的重要依据。
《竣工检验存案表》是指建造单位在建造工程竣工检验后,将建造工程竣工检验陈述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许准许运用文件报建造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行为。
1.虚报价格。
我们经常可以看见,只要涉及到精装房,开发商对外声称的装修价格的标准基本上都不下于3000元每平方米。而实际上,消费者对于装修的细节与价格并不一定了解,我们难以分辨是否价格跟质量是相符的。
2.与样板房不一样。
在精装修交房时货不对板是楼盘中普遍的现象,尤其是有些楼盘是有偷减面积的目的的。所以有些业内人士提出建议,应该规定把展示的精装样板房一直保留到收房时,这样一来可有利于买房者一一对照。
3.质量优劣。
各种各样的材料质量,比如油漆的选择、瓷砖的好坏、隔热材料的真伪等,这些对于不了解的买房者光靠肉眼是辨别不出来的,所以要尤其注意。
4.验收不标准。
据目前所了解,我国现在针对精装修房屋的验收,还是没有明文规定,而对于毛胚房已经实施了一些措施。没有标准,消费的利益不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