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租房准备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0:35:55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2、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与单位终止合同并领取失业证(本市户籍人员);享受低生活保障的。
4、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1、开具租房。
开具租房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1).与房东自行成交的租房者,可以通过所在区的街道办事处开具,需要提供租住房屋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租房合同等.
(2).通过中介成交成交的租房者,可以直接委托中介开具租房,一般大型的经纪公司都会提供此业务。在开具房租时,是不能超出租房合同期内总租金的。另外,开具租房需要缴纳5%的税率。
2、将相关材料交由所以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据了解,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接受个人办理提取业务,需要通过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职工要在开具后,将租房以及租房合同原件交给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并填写公积金提取表,待审核通过后查询自己银行账户余额即可安排提取。
1、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
2、租房行为证明材料:承租私有住房的,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承租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配租协议或由成都公共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昨天,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
4、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也无需租金,只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