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经济适用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0:35:49
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单位经济适用住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与普通商品住宅一样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继承该房时可不补交土地出让金,产权登记仍为经济适用住房。再次上市时,需要符合第一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并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经济使用住房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后,可以赠与。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3、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5、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1、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2、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直接办理过户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1、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2、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3、首先,结合工作单位、居住习惯、生活方式等综合因素,再决定购买哪个区域内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如上班单位离项目的远近、周边的亲朋好友居住情况等都属于综合考虑因素。其次,到项目现场考察,了解项目本身的配套设施,并结合自身的需要进行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