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公租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0:35:46
1、公共租赁住房有助于克服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弊端。首先,公共租赁住房扩大了保障范围,有利于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因为廉租住房只面向最低收入群体,经济适用房尽管保障对象是中等收入群体,但其价格仍然偏高,甚至部分地区的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价格相差无几。
2、公共租赁住房则是面向中等以下收入群体出租,在保障范围上实现了与商品房的对接。其次,经济适用房是产权房,存在套利空间,且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分配,极易诱发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而公共租赁住房则是面向中等以下收入群体出租住房,不存在引发上述弊端的空间或土壤。
3、公共租赁住房有益于弥补个人出租住房的不足。在我国,个人出租住房主要存在以下不足:数量少,尤其是在大城市可供出租的房屋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房屋租赁专业经营机构少,出租房屋都是私人闲置房屋,出租并非首要目的,稳定性差,租赁房的居住功能存在缺陷,难以达到产权房的居家效果。与此不同,公共租赁住房则解决了个人出租住房数量短缺、运营不规范等问题,为中低收入无房群体提供数量充足、租期稳定、价格合理的住房。
对于可申请公租房的三类人群,也做了详细定义:
1、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2、新就业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不满5年,在就业地有稳定职业,并有就业地户籍的从业人员;
3、外来务工人员:指在就业城市有稳定职业,但不具有就业地户籍的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