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拆迁补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0:35:00
1、C级房屋 :享受中央补助7500元,另外改厨改厕县级配套补助2500元/户。
2、D级房屋:人均25平方米,每户不超过100平方米。D级危房户每户补助标准为2.1万元。
3、D级房屋中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建卡贫困户和贫困残疾人4类人员的农户每户补助3.5万元,对于既是低保户又是残疾人的危房改造农户每户补助3.7万元。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含户籍制度改革时就地农转非,但不包含宅基地复垦农转非人员),只有唯一一处住房,并在当地长期居住,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属于全国农村危房改造普查档案信息系统在册的危房户。
3、属于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中任意一种类型。
对象确定:必须是不间断居住的唯一住房且属C、D级危房的建卡贫困户。
其中“四类家庭”不享受该政策:家中直接赡养人员中有财政供养的、赡养人抚养人中有收入明显超过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赡养人有闲置住房可以安置的、已享受宅基地复垦补助。
1、农户提出实施危房改造申请。
2、根据农户的申请,所在村(居)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确定上报补助对象名单,签署是否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意见,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
3、镇进行实地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分配给各村的补助对象名单和金额在镇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公示期内对署名提出异议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其危房改造资格。对经过公示、又无群众反映的对象报区村镇办审批。
4、区村镇办将所有改造对象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由镇政府组织实施。
5、危房改造竣工、档案资料完善并经区财政局、发改委、建委等单位验收合格后,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卡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