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拆迁补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0:33:34
根据以往的补助等级,前几年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1、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2、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3、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补助对象本着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要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实施对象和补助对象必须是居住在C级、D级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其他贫困农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1.5倍,含符合条件的贫困留守儿童家庭、贫困计生家庭等)。
1、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大补助标准,帮助特困户解决好危房改造中存在资金自筹难问题。
2、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参照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标准,市本级财政拨出专款,推动福州市农村贫困群体危房改造项目实施。农村贫困群体危房改造项目补助标准,市本级财政给予重点危改补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7000元的补助资金。
3、中央和省级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所下达的补助资金,市本级及时、足额拨付至县(市)区财政;各县(市)区必须用好用实中央、省、市各级农村贫困群体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安排必要的县级专项补助资金统筹保障,确保兜底解决,圆满完成改造任务。
4、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成本、地方财力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情况,认真测算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需求,合理细化分类补助标准。
5、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闽建村〔2016〕4号),自2016年起,“农村危房改造”与“造福工程”分开管理,分别实施,不能同时享受两种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