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贷怎么转给另一方

分类:婚姻房产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0:33:32

文章摘要: 随着我国离婚人数的增多,离婚房产分割也逐渐成了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那么离婚后房贷怎么转给另一方呢,现在就一起来看下吧!

离婚把房产更名过户给另一方后,房贷也会随之转到另一方名下,但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先办理先办理析产登记,再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然后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最后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纳登记费,拿到房产证后房贷便转到了另一方名下。

离婚后房子怎么分配?

1、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3、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5、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夫妻共同买房时需要注意什么?

1、办理手续证件要齐备

办理房产共有的相关手续需要带齐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购房合同,证件带齐才能顺利的办理好相关的登记手续。

2、买房时必须夫妻双方到场

买房过程中会有很多签约的流程,不管是签订买卖合同、银行贷款合同、房屋过户等手续,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

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3、要提前约定好房产的份额

有些夫妻即使婚后也会将财产分清楚,以免日后纠纷,所以这类夫妻在买房前一定要约定好个人占比,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写清楚,以免日后因为房子分割问题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4、分清主贷人和次贷人

夫妻共同买房在签银行贷款合同时也是大有讲究的,一定要分清主贷人与次贷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选择夫妻双方中收入较高稳定的一方作为主贷人,同时也要注意年龄的限制,因为银行贷款对于贷款人的年龄是有一定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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