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看房选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0:32:16
根据商品房公摊面积的相关规定:
1、7层以下住宅的公摊率是7%—12%。
2、7层—11层住宅的公摊率是10%—16%。
3、12层—33层的住宅公摊率为14%—24%。
4、别墅类型的住房的公摊率是1%—8%。
各户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各户套内面积按比例分摊。
1、计算分摊系数,分摊系数=需要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总建筑面积之和一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各户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2、各套房的公用分摊面积=分摊系数×各套内建筑面积。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规定,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包括:
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共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基本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包括:
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中、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3、为小区服务的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用房等。
4、其他购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应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