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转让交哪些费用

分类:卖房准备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0:31:24

文章摘要: 商品房购买后可以将房产进行转让,但是转让房产的时候卖方也是有一些费用需要交的,那么商品房转让交哪些费用呢?

一、买方要交的费用:

1、契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 (商用用房,二次购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2、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二、卖方要交的费用:

1、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3、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1)解困房: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2)商品房: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 3% × 未交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

4、分摊费用: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10%(10楼以下)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20%(10楼以上);

5、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6、营业税及附加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5.5% (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两年)。

商品房转让流程

1、转让方与受让方须签订转让合同(一式两份),合同中应载明转让的预售契约编号、转让原因、转让金额、转让面积、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和须承担的义务等内容。其中,转让金额与原预售契约价款相一致。转让合同需经开发企业认可、签字盖章。

2、让双方持预售契约、转让合同及有关证件到销售登记的交易管理部门申办预售转让登记。经审核转让合同并符合规定的,经办人填写《预售商品房转让审批表》,报当地房屋主管部门审查。

3、易管理部门对批准转让的,通知转让双方缴纳印花税。其中两份印花税的正本由转让方与受让人各执一份,副本由开发企业、交易管理部门各执一份。转让方所持有的预售契约正本移交给受让人,待房屋正式交用后,凭此件办理过户手续。经办人将转让合同副本、转让审批表等有关材料归入原登记留存的预售契约档案。对不准转让的,应通知转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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