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公积金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0:29:20
购房者需要准备以下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
1、购房合同或者是协议原件以及复印件;购房的全款的发票的原件以及复印件;职工的身份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公积金的联名卡或者工资卡。
2、房本的原件以及复印件;购房的全款发票的原件以及复印件;职工的身份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公积金的联名卡或者工资卡。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7、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1、缴存人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再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付首付款,可在偿还贷款12个月以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贷款本息。
2、无房屋产权且不是房屋产权人配偶的缴存人,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缴存人发生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当在缴存人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
3、缴存人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除需注销个人账户的,提取额度以百元为单位计提。以上提取只能申请办理一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