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经济适用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0:23:35
经济适用房不能过户的原因在于未满足过户条件,根据规定,经济适用房未住满5年的话,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上市交易和过户,确需出售此类房屋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家庭。
经济适用房的上市条件是住满5年之后,才可以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交易办法上市交易,出售给任何人。
1、产权人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原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购房人。购房人放弃购买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定后续的购房人。
3、购房人查验房屋和相关资料后,与产权人签订购房合同,支付购房款。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买卖双方信息,出具相关证明。
4、买卖双方持购房合同、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向区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购房人名下,并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记“经济适用住房”字样。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3、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只有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才能正常上市交易,所以,此时办理经济适用房过户:营业税免征。
4、个人所得税免征。契税:<90㎡的经济适用房,契税比例为1%;90㎡≤房屋面积<140㎡的经济适用房,契税比例为1.5%;≥140㎡的经济适用房,契税比例为3%。在申办产权证过程中:交易费:6元/㎡,按建筑面积计算,买卖双方平摊;房屋所有权工本费:80元/件;印花:每件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