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公租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0:21:59
1、《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特殊人才和受表彰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新就业大学生提供毕业证明、非本市户口提供暂住证)。
3、中低收入申请家庭提供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外来务工及新就业大学生家庭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担保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产权登记单位出具的申请家庭所有成员及直系亲属住房情况证明。
5、相关单位出具的资产证明。
6、相关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社会单位以及投资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2、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3、一个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考虑家庭代际、性别、年龄结构和家庭人口等因素,配租标准原则为:
①1人单身(包括未婚、离异、丧偶)宿舍、单居或小套型;
②2人夫妻及子女未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单居、小或中套型;
③子女年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中或大套型;
④3人以上夫妻及子女中或大套型;
⑤3年没摇上保障房直接配公租房。
针对公租房租赁补贴的领取和使用,市房管局相关人士进一步解释为“拿了补贴去支付市场租住房屋的租金”,必须是在市场租住房屋的家庭才能领补贴,而且所租住的房屋在领取补贴之前还得在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备案。
选择租赁补贴的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领取租赁补贴:1.未在市场租赁房屋;2.所租赁房屋所有权人为申请家庭成员;3.所租赁房屋未经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登记备案;4.已享受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租房补贴的。
租赁补贴分为三档:
A类家庭将“按照市场平均租金的70%发放租赁补贴”,B类家庭按照市场平均租金的40%发放租赁补贴,C类家庭按照市场平均租金的30%发放租赁补贴。(也就是说,如果市场平均租金为1000元/月,那么A类家庭可以拿到700元/月的补贴;B类家庭可以拿到400元/月的补贴;C类家庭可以拿到300元/月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