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如何作废

分类:房屋产权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0:21:45

文章摘要: 现在房产公证对于我们来说非常重要,如果公证后后悔了,是可以作废的,公证委托书还没有使用的,可以直接将所有委托书收回作废。具体还需了解清楚房产公证如何作废?

公证委托书还没有使用的,可以直接将所有委托书收回作废,因为一般办理任何委托事项受托人必须要原件才能用的到。撤销委托是你自由的权利,如果发现委托可以导致不利的后果,马上收回全部公证委托书容,如果还不放心的可以去公证处申请撤销作废委托。

如果是比较重大的委托事项或者确实想取消委托的,最完美的方式就是去原来办理委托公证的公证处申请撤销委托。一般公证机构会让你重新办理一个声明公证,你自己声明撤销你的委托,而不是撤销委托公证。在你撤销委托后,你通知受托内人即可。如果因为你撤销了没有通知或者没有收回原来的委托书导致的后果还是需要你负责。如何你通知了受托人不配合或者给你造成损失的受托人要承担责任。

已公证的房产赠与能撤销吗

《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了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一般的财产赠与通常是以财产是否交付来认定财产权利是否转移,但对于房产的赠与,因房产是以进行房产登记确认所有权,所以房产的权利转移以是否进行过户手续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有关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还规定了如果房产未过户但房产证交于受赠与人且受赠人已占有、使用房屋的,可以认定为赠与有效。《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了不得撤销”,以赠与财产权利的转移做为赠与合同成立的标准,与《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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