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公积金来源:楼团团2022-09-12 19:06:15
1、申请人在所在城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所在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3、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4、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5、申请人及配偶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所在城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以北京市提取公积金为例,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办理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提供材料:
申请人因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租住住房但无法提供租房合同和租房发票的,自批准之日起按每月一千五百元标准每季度提取提取一次,需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第二步,住房公积金柜台审核办理:
本人办理的,由本人携带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经办人办理的,经办人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个人授权委托书》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提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的缴存人按所在分中心规定办理。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经办网点】可查询分中心及经办网点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