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公租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0:17:59
根据公租房政策规定,申请公租房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6、房产证明。
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如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样,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1、受理:申请人要先准备最好相关资料,然后到房管局指出申请,对于资料齐全的,房管局要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房管局在接到申请人资料后,要在20天内完成初审,并指出初审方案,初审合格的提交资料到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3、复审:市管理局收到初审资料后,要在7天内给出初审方案,合同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4、公示:复审通过后,要将排名在市公租房信息网络公示7天,公示的计划包括收入、新房等消息。此外对于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到市公共租赁房子管理局接收实名举报,接到举报后,要在10天内完成核查,异议成立的,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
5、轮候:公示无异议的进去轮候库,在轮候期间,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员工有发生变动的,要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资料,重新审核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