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房屋产权来源:楼团团2022-09-12 19:58:33
1、从规划设计看阁楼是被规划为居民可随意进出的公共空间,还是专属于通过顶层房屋等特定通道进入的空间。如果是其他业主无法通过公共楼梯直接进入阁楼的情况,则阁楼归顶层住户所有。
2、从物理结构看是否便于顶层业主使用和管理。如果阁楼规划设计建造时是便于顶层业主使用和管理的,则属于顶层住户所有。
3、从功能设施看,阁楼是否与顶层房屋形成一个整体,有三种可能:一阁楼与顶层楼房的功能设施形成一个整体,如阁楼的水电设施与顶层业主的水电统一计量,不单独列表;二阁楼与小区公共物业的功能设施形成一个整体,如阁楼的水电,与公共楼道、走廊、路灯等一起计量;三阁楼没有功能设施。若属于第一种情况则归顶楼住户所有。
安置房有房产证。
1、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2、安置房有房产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所有,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另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可以按照程序办理房产证。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证件: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