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的区别是什么

分类:拆迁补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19:56:32

文章摘要: 城市建设在不断发展中,其中有棚户区改造也有旧城改造项目,对于老百姓来说,对这些改造项目的定义并不是很清楚,那么,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的区别是什么?

1、含义不同。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旧城改造是局部或整体地、有步骤地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以便根本改善市民劳动、生活服务和休息等条件的项目。

2、运作模式不同。棚户区改造采用“政府主导+国企实施+人才住房”的模式,棚户区改造项目因为是民生工程,补偿较少,只要90%业主同意改造,对于少数不服从改造的,可通过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程序等政府的行政权力介入进行房屋强制拆除。旧城改造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原则,是商业投资行为,旧城改造项目补偿数额较多,必须100%业主同意才可以进行拆除,政府不可直接行政介入。

3、改造对象不一样。棚户区改造对象是全市范围内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住房质量存在安全隐患、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的老旧住宅区。旧城改造对象是旧住宅区申请拆除重建、符合城市更新的建筑物,建成时间原则上应不少于20年,满足条件的旧商业区、旧工业区建筑物可放宽至15年的建成时间要求。

4、改造流程不同。棚户区改造流程,一般是参照城市更新或者政府征收程序进行。棚改项目的确定、权利人信息公示、异议处理等内容没有明确规定。但旧城改造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包括意愿征集、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实施方案、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实施主体确认、预售及规划验收、回迁安置等。

5、配建要求不同。棚户区改造除满足拆迁安置的需要外,其余住房均会配建为人才住房和保障型住房,且坚持以租为主,根据辖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供应情况,确定租售比例。但旧城改造则按规定比例配建,无全部配建保障房的要求,可建商品房。

旧城改造中注意哪些重点?

1、要解决好分摊问题,充分调动居民改造房屋的积极性。旧城改造的资金问题采取的是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改造资金的机制,因此,成本分摊中,哪些钱是由居民自己承担是比较难以权衡的。而且旧城改造项目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冲突,所以要全面协调好各方利益非常重要。

2、旧城改造后的房屋不仅要“好看”更要“好住”。房屋不仅是人们的栖身之所,更是安身立命之本。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在进行的过程中,要把握好工程质量、设计是否合理、便民等实际问题,保证旧城改造项目能实际的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与生活水平,我们不仅要面子更要里子。

3、要注意改造后的维护问题。老旧小区改造结束后,要配备完善的后期管理机制,以保障改造效果长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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