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公积金来源:楼团团2022-09-12 19:51:47
1、公积金贷款的主体有所限制。公积金贷款主体是指参加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即是缴纳了公积金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其次,贷款申请人在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2、贷款申请人缴纳公积金具有持续性。这要求缴纳时间没有中断,公积金贷款要求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偿还不了或者偿还不及时的风险。
3、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则另一方不能在对方未还清款项的基础上再获得公积金贷款。
4、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遵循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不能承受过大的风险。
5、公积金贷款有一定的期限限制。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6、公积金贷款用途也有限制。其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不能是危房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也不能是商业使用或非自住的房屋。
7、公积金贷款有一定的额度限制。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
1、提交申请:借人到单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分)提出申请,介绍本人情况、领取材料。
2、贷款初审: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分)审核,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人填写有关贷款合同。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收入情况有保证的人,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
4、经受托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由住房资金管理(分)审批,开具《住房资金管理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5、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放贷手续。
6、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则需要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7、划款手续:申请人持担保后的抵押合同等材料,到房地产管理处办理抵押登记;持登记后的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住房资金管理领取划款通知书,后持划款通知书到指定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8、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