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公积金来源:楼团团2022-09-12 19:48:38
1、你只要拿着身份证、离职证明或者租房证明等资料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排队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一般3个工作日内就知道能否提取成功。
2、可通过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网、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预约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3、无房职工租房提取、离退休、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满两年销户提取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个人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自助办理。
1、封存状态下也可申报无房提取。
2、无需上传任何影像资料,请职工在提交申报前先确认划账账号是否符合提取账号范围,是否能正常接收资金,填写的划账账号和银行信息是否准确,以免出现划账失败的情况。一旦提交申报,无法撤销(申报提交时会有提示),如因上述原因出现划账失败的,需要待提取资金退回到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后,才能再次申报办理,大概需要5个工作日。
3、提交后,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在3个工作日内复核(从提交申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通过复核后方可划账。
4、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和划账,通过中心审核后,将于3个工作日内(如果遇到周六、周日或者节假日会顺延)将资金划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号(不会收取手续费)。
无房提取公积金额度如下: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
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根据《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