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房屋产权来源:楼团团2022-09-12 19:46:22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时间届满时,可以自动续期。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它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以后,如果土地使用者继续使用土地,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以外,其它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出让金。
1、房屋产权的概念。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四十、五十年或者是七十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2、房屋产权需要变更的情况。
(一)房屋权利人变更
房屋法定权利人名称发生变更,如房屋买卖、加名、过户、继承、赠与等形式都属于该类变更。
(二)房屋登记信息发生变更
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房屋名称、房屋面积、重新翻建等发生变化,需要进行变更登记、重新翻建等发生变化,需要进行更正登记。
3、房屋产权变更所需资料。
房屋翻建扩建申请登记需提交的资料;申请人为个人的,出具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单位的,出具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权人的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规划部门批准的翻建、扩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