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房屋类型来源:楼团团2022-09-12 19:45:41
宅基地确权不是办房产证,农村宅基地的产权确权证书,实际上确认的是农民所享有的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因为农民只是对宅基地上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对于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农民,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即国家所有。
而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与农村宅基地的确权证书是不一样的。
1、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职能部门,负责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人员组织、业务指导、审查审核工作。
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宅基地的纠纷调处,门牌办理,协调辖区相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居民社区)的配合工作。
3、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宅基地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工作。
4、县民政部门负责指导镇(街道)门牌的办理工作。
5、公证机构负责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等公证工作。
6、村民委员会(居民社区)配合协助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沟通联系、权属调查、纠纷调解、违法查处等工作。
7、县级相关部门及时提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需要的相关材料。
1、宅基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
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的住宅。
4、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
5、农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宅或旧宅纳入土地置换项目规划,未复垦的。
6、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7、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8、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9、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10、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住宅。
11、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权利的。
12、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确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