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房意向金有哪些规定

分类:签约认购来源:楼团团2022-09-12 19:41:17

文章摘要: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热,买房的人也越来越多,就会有一些比较火热的盘,造成谁先交购房意向金,谁就有购房资格,那么关于买房意向金有哪些规定?

1、如双方在购房的过程中没有签订购房合同,只是签了房屋认购意向书,而且认购意向书中没有明确规定意向金的约定,同时没有转为定金的情况下,意向金是可以退的;

2、反之,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中对意向金有明确的规定,如买房者不想买房了,那么意向金是不能退的。

购房诚意金能退吗?

在没有签订任何条款的时候,认筹因不具备法律效应,购房者在认筹过程当中所交的“诚意金”、认筹金是可以退还。而在认购和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购房者就需要仔细确定,防止有损害自己合法利益的行为条款出现,签订任何条款是也要看清楚,要留心眼。

如何顺利退购房诚意金?

1、如果是定金,在开发商已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条件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2、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3、但如果是订金的形式,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4、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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