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保障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19:40:35
棚户区改造房子在五年之后能买,由于棚户区改造房属于安置房的一种,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这类房产在五年内不能买卖。期满,业主缴纳相关税费后,可申请办理房产证,拿证后的房产和普通住房没有差别,可正常买卖交易。棚户区改造房的价格往往低于市场房价,算是福利性住房的一类,因此在买卖交易中,很少人会在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去购买这类房产,所存在风险实在太大,容易对自身利益造成影响。
要点一:棚户区改造不一定仅针对城市房屋
虽然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分为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垦区农房改造,这些项目都强调"国有"而不是"农村集体所有制"。但事实上,棚户区改造工程已经涉及到了大量的城中村、城郊村和靠近城市的农村房屋。
因此,广大被拆迁人应注意所涉项目的具体性质,尤其是房屋所在的土地是国有土地还是农村集体土地,因为这将直接影响所涉项目所应遵循的法律程序。作为棚户区,法律依据可能有很大不同,不能直接简单的根据第590号法令的规定简单地理解为棚户区。
要点二:棚户区改造未必以征收形式开展
近年来,以征用形式进行的棚户区重建项目逐渐减少,出现了许多“协议搬迁”形式的新项目。
非征收项目的最大特点是不受第590号令和其他征地条例的约束,而只是"参照"其规定的精神来实施,这给该项目的自由运行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客观上给被拆迁人的权利救济造成了一些困难。
对于这种非征用项目,一般人对补偿和安置条件没有任何异议的情况下,必须配合合同的搬迁。否则,你所签订的任何协议都将被视为你的真实意图的表达和补偿权益的处置,签署后很难推翻和后悔。
要点三: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极难撤销或确认违法
对于房屋征收推进的棚户区改革工程来说,征地决定自然是不可或缺的法律步骤。自2019年以来,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提起的复议和诉讼越来越难以达到废止或确认违法的效果。
房屋征收决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实现,并不直接针对某一被征收人的补偿和安置,这是相当多的法院在判决中反复确定的,因此,很难将任何与补偿安置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有关的审查点视为与征用决定的合法性有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