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去名字需要哪些手续

分类:房屋产权来源:楼团团2022-09-12 19:38:33

文章摘要: 房产证去名字是指将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去除的情况,这也算是产权变更的一种情况,那么房产证去名字需要哪些手续呢?

房产证去名字有两种方法:一种是采取过户赠与的方式,一种是采取过户买卖的方式。过户赠与的方式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过户买卖方式无需公证。两种方式都要缴纳一定的房产证登记费和房产过户手续费,登记费都是80元,手续费赠与方式按2元每平方计算,买卖方式按6元每平方计算。此外,房屋买卖和房屋赠与都要缴纳税款。

房产证去名字办理

1、房产证去名字--买卖:

还要再看买方的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或者银行贷款。

一次性付款,先交定金,然后双方去房管局去办过户,同时买方将剩余房款打在银行进行监管,最后过完户,买方到房管局取新房本(自己的名字),卖方到银行取钱。

贷款买房,先交定金,买方将首期款交银行进行监管,同时申请银行贷款,等到银行出具了贷款合同之后,买卖双方才去过户,过完后把过户抵押的证明(房管局出具)交给银行,银行就可以放款了,此时买方到房管局取新房本(自己的名字),卖方到银行取钱。

2、房产证去名字--赠与:需要先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带以下材料到所属的区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3)委托书;

4)房地产权证原件;

5)房屋平面图;

6)地籍图;

7)契税凭证原件;

8)经公证的赠与书或赠与合同原件。

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离婚房产去名。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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