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公积金来源:楼团团2022-09-12 19:34:35
深圳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计算可贷额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另外需同时满足条件: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按等额本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1、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公积金贷款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为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1.申请。申请人登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购买期房、保障房的,需先查询预售房源对应的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业务网点,选择相应银行网点;
购买现房、存量房的,查询受托银行指定的公积金贷款业务网点,选择办理银行网点,申请人可在网上办事大厅填写申报材料,也可直接持材料到受托银行贷款网点进行办理;申请商转公的,请先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进行预约,填报申报材料后到银行网点提交材料进行申请。
2.受理。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3.审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作出给予贷款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贷款的决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确认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给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决定。
4.办理结果。申请人到受理银行网点领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