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和回迁房的区别是什么

分类:房屋类型来源:楼团团2022-09-12 19:02:46

文章摘要: 安置房和回迁房都是拆迁补偿的房屋,但具体有什么区别很多人都不知道,那么安置房和回迁房的区别是什么?

安置房和回迁房的区别是:

1、回迁房的拆迁方一般是开发商,在原来的地方盖新的房子给拆迁户居住。回迁房在拆迁之前有产权证的,回迁后也会有房产证,与商品房一样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安置房的拆迁方是政府,在其它地方建设房子给拆迁户居住。另外,安置房不可以自由买卖,买卖时会受到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

安置房买卖注意事项

1、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

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违约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

2、买方无法取得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

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从法律上来讲,拆迁补偿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因此,卖方在已经收取了购房款之后,仍然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款。

3、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

安置房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诱发纠纷,如果在完成过户之前,卖房人死亡了,而卖房人的继承人对于该买卖合同产生争议,买房人为了完成过户,就不得不与从未谋面的继承人进行交涉。最终,买房人将不得不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

回迁房买卖注意事项

1、要注意一房数卖

无法办理,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

2、定好交房的时间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并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实践中虽然不能保证何时取得房产证,但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的转移手续。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若在签订合同时就是现房,则可以约定缴纳首付之日即为交房时间。

3、买方要留尾款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存诸多风险,规制显得非常重要。但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缴纳法院费,还需花费时间等成本。如果留有尾款(最好是大额尾款),而卖方认为违约所得小于尾款时,买方的违约机会将会大大降低。当然,具体如何将尾款留下,且能顺利地完成买卖协议的签订,需要房产经纪人或者买方较高的谈判技巧。

4、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

实践中,回迁房一般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的有关规定,该房产应属于,一方处分应当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否则可能产生两类法律后果:其一,若房价上涨,而配偶借口不同意出卖房屋,则有可能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其二,若在过户之前,卖方夫妻离婚,则涉及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以上两种情况,只要卖方配偶签名,并辅之以必要的条款,则基本上能够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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