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看房选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0:32:14
可以退,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应该将认筹金如数退还给购房者。在没有签订任何条款的时候,认筹因不具备法律效应,购房者在认筹过程当中所交的“诚意金”、认筹金是可以退还。如果签订了认筹合同,需仔细查看合同,是否有约定,合同有约定的以合同为准。
1、“认筹”楼盘大多没有预售许可证。搞“认筹”的楼盘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特征——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很多楼盘是在建设过程中就开始了认筹的,那个时候房子预售许可证估计还没有办下来呢。
2、故意控制房号、制造热销假象。不少开发商及代理商在“认筹”时,往往故意控制房屋销售的数量。知情者打了一个比方,有些楼盘往往只放出1/3的房屋,这1/3的房屋销售完了之后就对外声称“全部售罄”,从而故意制造楼盘热销的假象。
3、变相无偿占用消费者资金。取得认筹资格时,消费者都将被要求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认筹诚意金”。一般为数千、数万至几十万不等。尽管开发商均承诺,“认筹诚意金”可无条件无息退还。但有专家则认为,这实际是一种无偿占用消费者资金的“融资方式”。
1、首先,是消费者去开发商那里填写个人资料,在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诚意金后,将领取到一张叫VIP卡、VIP护照、VIP消费卡或认筹卡等名称五花八门的证书。拿到这些证书之后,消费者即获得了认筹资格。但往往有认筹资格的消费者的数量会远远超过楼盘实际推出的房屋数量。
2、之后就是所谓的解筹,一般的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资格后才开始解筹。在认筹数超过实际可提供的房屋数量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采取抽签的形式,从已认筹的消费者中抽出可以选房者。
3、被抽中的选房者需要统一选房号统一交首期,统一签署认购书或预售合同,挑中房号后,将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之后再是签订《预售合同》或者《房地产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