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公租房来源:楼团团2022-09-12 20:13:10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
2、个人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个人申请人的本市户籍证明及复印件,或《XX市居住证》及复印件或相关办理证明。
1、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2、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3、正在深圳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在租房补贴期间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还相应补贴,但享受廉租保障补贴的除外。
1、申请的公租房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换个房间的,但特殊情况下除外,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经公共租赁住房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2、在居住公租房的过程中,如果家庭添丁进口了,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调换公租房。外来省的人员,可向工作单位所在的街道或者乡镇住保部门提出公租房换租的申请。
3、如果是同一地点申请公租房换租面积的,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进入换租轮候,根据公未腾出公租房、换租轮候顺序和相对诮的户型面积依次进行换租。换租完成后,重新签订公租房的租赁合同,并按规定腾出原承租的公租房。